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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有免责的情况吗?

按照法律上的规定,一旦被认定为销售了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,就需要为侵权行为接受一定的处罚。但是,有些人在销售进货的时候,因为产品提供商蒙骗等原因,结果在销售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在侵犯了注册商标。

销售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一般需要承担一定的处罚,实践中,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理方式如下:

1、责令销售侵权人停止侵权

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,认定销售侵权行为成立的,就会责令销售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,并且会当场没收、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。

2、依违法经营额处罚款

要是销售了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产品,就会被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,而销售商品之后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,也将会被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另外,在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销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将会接受从重处罚。

此外,这种处罚并不是不能免责的。实际中,就像前面所说的,直接的销售人员有时候根本不知道提供商拿来的商品会侵权,所以是在对有无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情况不知情的,要是直接的销售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,那就不承担赔偿责任。

要是直接的销售本来对商品的基本情况不知情,却还是被工商部门做了处罚,为此可以做如下的处理:

1、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

对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有争议的,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。

2、找法院提起诉讼

要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,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,当事人也可以就此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通常情况下,直接销售侵犯商标的商品是无法免除责任的,因此,要想免责就需要足够的证据拿去证明,建议最好就找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帮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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